本校因應蘇丹紅使用之措施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13年03月12日臺教綜(五)字第1132100279號函,本校供餐場所需於113年3月11日至113年4月7日全面暫緩使用含有辣椒粉、咖哩粉之調味品。
二、經與教育部窗口確認,針對攤商販售含辣椒粉、咖哩粉調味品等相關品項,應提供當批次食材合格檢驗報告且張貼公司聲明者,始可販售,相關資訊詳如附加檔(請自行查閱)。
三、檢附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辣椒粉檢出蘇丹色素專區」連結,以利瞭解最新稽查情形: https://www.fda.gov.tw/TC/siteContent.aspx?sid=128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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