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輔導組】欲取消行政院減免學雜費改領政府其他部會補助方式(重要)
如欲申請政府其他部會補助者必須取消定額減免
提醒:政府補助不可重複請領,如校外單位補助低於17,500元,建議取消校外補助申請,以免重複請領會被追回款項。
如欲取消靜宜大學行政院減免學雜費17,500元,改申請政府其他部會補助,請於113/1/12至113/2/15申請更改繳費單金額。
【重要提醒】為考量113/2/19開學後,仍有同學需要取消政府行政院減免學雜費17,500元,故申請更改繳費單金額時間延長到113/2/23止,請同學務必把握時間申請。
申請方式及步驟如下:
1.下載切結書後,登入O365帳號填寫申請表單,並上傳親自簽名的切結書。
(O365申請表單網址:https://forms.office.com/r/Picnem2GiM)
備註:登入O365的帳號說明 登錄範例--王小明 學號41111234 o365登錄帳號:s111123@o365st.pu.edu.tw o365登錄密碼:王小明e校園服務網登入的密碼 |
2.到學校網站學雜費專區重新下載更新後繳費單。(審核須1-2工作日)
備註說明:113/2/1-2/14為學校休假日,可上網申請但更新後繳費單請於113/2/15以後再重新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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