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靜宜大學-學生事務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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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通行證使用】學生臨時公務用通行證申請單

填寫完本申請單,請送承辦單位老師用印(單位章+老師章)

→親送生活輔導組審核(文興三樓)

→親送校警隊備查

※提醒事項!
1) 申請公務進入車輛,進入校門口請暫停放右側空地至校警隊確認身分後,即可入校。
2) 請務必遵守校內交通規則,上車戴安全帽、不超載、停放於停車格,若違者本單即刻取消,請務必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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