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務處首頁 | 靜宜大學|網站導覽 | 登入管理|聯絡信箱
填寫完本申請單,請送承辦單位老師用印(單位章+老師章)
→親送生活輔導組審核(文興三樓)
→親送校警隊備查
※提醒事項! 1) 申請公務進入車輛,進入校門口請暫停放右側空地至校警隊確認身分後,即可入校。 2) 請務必遵守校內交通規則,上車戴安全帽、不超載、停放於停車格,若違者本單即刻取消,請務必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