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
學務處首頁
|
靜宜大學
|
網站導覽
|
登入管理
|
聯絡信箱
Menu
回首頁
學生事務處
住宿服務組
學生成就中心
諮商暨健康中心
軍訓室
原資中心
本功能需使用支援JavaScript之瀏覽器才能正常操作
首頁
學務你我他 Q&A
導師諮詢服務
Q1:導師在申請師生互動費有什麼地方需要特別注意的?
A1:
上學期請於
11月30日前
,下學期請於
6月30日前完成
核銷。
上學期未用完師生互動費
不可留用
至下學期。
師生互動費請用於班級經營,而師生互動費支用注意事項:
如辦理師生座談、校外參訪、班際體育活動及有利聯繫學生情誼之班際活動等,請勿用於謝師宴、贈書、送禮券等。
可參考:
https://osasa.pu.edu.tw/p/412-1063-1721.php?Lang=zh-tw
📞生輔組承辦人分機11211
瀏覽數:
友善列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