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靜宜大學-學生事務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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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導師在申請師生互動費有什麼地方需要特別注意的?

A1:

  1. 上學期請於11月30日前,下學期請於6月30日前完成核銷。
  2. 上學期未用完師生互動費不可留用至下學期。
  3. 師生互動費請用於班級經營,而師生互動費支用注意事項:
    如辦理師生座談、校外參訪、班際體育活動及有利聯繫學生情誼之班際活動等,請勿用於謝師宴、贈書、送禮券等。
    可參考:https://osasa.pu.edu.tw/p/412-1063-1721.php?Lang=zh-tw

       📞生輔組承辦人分機1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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