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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餐飲衛生專區

 

 

 

 

 

 

 

靜宜大學疑似食品中毒事件處理作業要點

食物中毒的定義及處理流程

◎食品中毒定義
一、食品中毒(Foodborne outbreak):

  1. 二人或二人以上攝取相同的食品而發生相似的症狀,則稱為一件食品中毒案件。
  2. 如因肉毒桿菌毒素而引起中毒症狀,且自人體檢體檢驗出肉毒桿菌毒素,由可疑的食品檢體檢測到相同類型的致病菌或毒素,或經流行病學調查推論為攝食食品所造成,即使只有一人,也視為一件食品中毒案件。
  3. 如因攝食食品造成急性中毒( 如化學物質或天然毒素中毒),即使只有一人,也視為一件食品中毒案件。

二、病因物質(Etiologic agent):
係指引起疾病發生之原因。例如發生食品中毒時,經調查檢驗後確認引起疾病之病原菌為腸炎弧菌,則該腸炎弧菌即為病因物質。

三、原因( 媒介) 食品(Vehicle):
係指引起疾病之原因食品或稱媒介食品。如發生食品中毒時,經檢驗或流行病學調查後,確認係因患者攝食某類食品所引起者,則該類食品稱為原因食品。

◎食物中毒如何處理

若發現類似食物中毒症狀怎麼辦?
1.立即通知119或醫院將病患送醫。
2.上班時聯絡電話:諮康暨健康中心(04)26328001轉11230
          生活輔導組         (04)26328001轉11211         
 下班時聯絡電話:值勤教官0921-382470
3.儘速保留相關檢體(如患者吃剩餘食品、嘔吐物或糞便等)。

◎中毒相關參考資料

靜宜大學疑似食品中毒事件處理作業流程圖
靜宜大學校園疑似食品中毒通報紀錄表
107年食品中毒發生與防治年報_
靜宜大學疑似食品中毒案件個案訪問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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