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靜宜大學-行政院減免學雜費
說明:教育部為拉近公私立學校學雜費差距,於112學年度第2學期開始補助大學部(限具學籍之
本國籍生、不含延畢生)學雜費17,500元,不需申請,由學校自動扣除。
提醒:行政院減免學雜費、就學優待減免及政府其他部會補助,僅能擇一補助。除弱勢學生助學金為
加碼減免外,其餘項目不可以重複請領。
í未盡事項將依教育部來函進行滾動式補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