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1:若班上有經濟弱勢的同學,學校有何措施可協助之?
A1:
一、同學可申辦就學貸款,以解決學雜費問題。
■ 每學期1次,開學前完成申辦
■ 請參考生輔組網址:https://osasa.pu.edu.tw/p/412-1063-1658.php?Lang=zh-tw
📞生輔組分機11212
二、若同學符合就學減免身分,可提出申請,獲得減免補助。
■ 每學期1次,開學前完成
■ 請參考生輔組網址:https://osasa.pu.edu.tw/p/412-1063-1659.php?Lang=zh-tw
📞生輔組分機11214
三、大專校院弱勢助學計畫可分為4大項:
(一)弱勢助學金申請:
■ 每學年申請1次(申請時間為第一學期開學1個月內)
■ 經教育部審核通過之同學,補助於第2學期學雜費
📞生輔組分機11214
(二)生活助學金申請:
■ 每學年申請1次(每年11月1日至31日止)
■ 須符合弱勢助學金資格並依據靜宜大學學生生活助學金實施要點規定
📞生輔組分機11211
(三)緊急紓困助學金(急難救助金):
■ 對於新貧、近貧或家庭發生急難之學生
■ 由學校依學生困難實際狀況給予補助
📞生輔組分機11211
(四)其他類:
■ 若同學具備有低收入戶資格或中低收入戶資格,除可申辦就學減免外,亦可申貸就學貸款生活費
■ 非台中市限定區域之低收入戶同學若有校內住宿,亦可向住宿組提出申請低收入戶住宿補助(每學期1次,若通過,需完成25小時服務時數)
📞住宿組分機11243/11252
四、清寒助學金申請:
■ 每學年申請1次(每年10月1日到31日止)
■ 補助金額5千元到5萬元
📞生輔組分機11217
五、分期緩繳:
■ 若同學不符就貸、減免資格,而學費繳交有困難,亦可向出納組申請分期緩繳
■ 相關辦法請參考出納組網頁
📞出納組分機11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