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靜宜大學-學生事務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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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輔導組】112學年度第1學期疫後就學貸款補助方案,請於11月10日前提出申請

112學年度第1學期疫後就學貸款補助方案

一、依教育部112年9月25日臺教高(四)字第1122202962號函辦理。

二、補助內容:

符合補助資格者,由承貸銀行通知,依據貸款人的貸款本金設算補助額度,直接扣抵在學貸款人最近一學期本金,以減輕貸款人就學貸款還款負擔。

三、申請資格:

大一且在學學生於112學年第1學期辦理就學貸款者,於112年6月20日時本人或其配偶已懷孕,即符合疫後就學貸款補助方案申請資格

四、申請方式及期限:

請於11月10日前將以下申請文件繳至本校生輔組,由生輔組彙整後報部,由教育部審核。

1、申請書(請見本公告附件,自行下載列印)。

2、國民健康署編印之孕婦健康手冊,或載懷孕週數及預產日期之診斷證明書。

3、配偶已懷孕者除前項資料外,以下擇一提供:戶政機關核發之結婚證明書、申請人及配偶之國民身分證正反面(配偶欄有註記)、新式戶口名簿、三個月內其他戶籍資料證明文件(包括詳細記事)等可供證明文件。

五、倘有相關問題,可逕洽「疫後就學貸款補助方案」專線服務電話:

1、教育部專線電話:02-77093219(週一至週五,上午9點至12點,下午1點至6點)。

2、承貸銀行專線電話:臺灣銀行:02-2349-3333轉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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