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靜宜大學-學生事務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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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學產基金低收入戶獎助學金

申請期間:每學期開學第一週
獲獎金額:5,000元

條件如下:
1.大學部學生 (不含重讀生、延畢生 )
2.低收入戶者
3.未領取其他補助〈請參閱辦法規定共13項〉
4.學業及操行均達60分以上(大一新生上學期免附成績單)
5.學生在學如未逾二分之一而辦理休學者,不可領取本補助,如領取者,應退回。

申請路徑:
請學生登入E校園服務網-學務-獎助學金系統-教育部學產基金低收入戶助學金-點選「申請」並確認基本資料無誤後,於備齊相關紙本文件送生輔組辦理(文興樓3樓)
網址:https://alcat.pu.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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