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靜宜大學-學生事務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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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就學貸款海外研修費用證明表格

  1. 至本校「姊妹校」交換就學,因是付本校學費就可就讀,不適用申請就學貸款海外研修費用。
  2. 海外研修費用之可貸款項目僅限海外學校之「學雜費」,最高可貸新臺幣44萬元。
  3. 海外住宿費、簽證費用、機票、海外學生保險…等,皆非屬可貸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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