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靜宜大學-學生事務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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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參加學生團體保險切結書

學生團體保險(學生平安保險)
    1.基於保障學生團體保險之權益,學生於休學期間仍有資格參加學生團體保險
       建議繼續繳交學生團體保險費,否則視同放棄此權益,日後如發生意外事故則無法申請保險理賠;
      若休學生不參加學生團保,請務必填妥「切結書」繳至生輔組以利後續辦理休學事宜。

    2.學生團保為非強制性,選擇不參加保險之學生,教育部不予補助〈一學年補助金額100元〉。

    3.當學期選擇不參加學生團保者,請填妥切結書後,於開學日起3週內,至生輔組繳交切結書後辦理退費事宜。

    4.休學學生欲參加學生團體保險者,請於每學期開學日起3週內,至本校出納組繳交保險費,逾期將不受理。

    承辦單位:學務處生活輔導組,聯絡電話:04-26328001轉1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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