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申訴事項說明
為增進與保障學生在校內學習、生活與受教上有關事項之合法權益。本校學生對下列事項,認為有違法或不當致損害其權益者,得向學生申訴評議委員會提出申訴:
校方對學生操行及懲戒方面之評定。
教師對學生學業方面之評定。
校方、教師對學生或學生相關自治組織其他權益之決定。
敬請參閱「
靜宜大學學生申訴評議辦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