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勳有限公司」及「漁洋國際股份有限公司」食品事件案

衛福部食藥署於近日偕同檢警(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第三大隊第二中隊)與臺中市政府衛生局,至「雄勳有限公司」之辦公室、工廠、倉儲及門市等處進行搜索,查獲逾期產品逾100項,現場封存產品總計約23噸(含檢警扣押數量)。

「雄勳有限公司」實際負責人坦承於103年3月至105年4月間,將逾有效日期之「肉增多調味粉」5批、「蒜精」7批、「迷迭香香料」3批及「豆漿粉」2批,共計475公斤原料產品,經竄改有效日期後販售給下游食品業者。其中「豆漿粉」販售予高雄市「旺來興企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旺來興公司),其餘3項原料產品皆販售予南投縣「台灣卜蜂企業股份有限公司南投肉品加工廠」(以下簡稱卜蜂公司)。

經查下游業者「卜蜂公司」使用逾期原料蒜精、肉增多調味料及迷迭香香料,製成「W6預炸蝴蝶翅腿(原味)」、「卜蜂醃漬香酥炸骨腿」、「卜蜂高級火腿1.8 kg」、「卜蜂高級火腿1.8 kg (切片)」、「卜蜂高級火腿1 KG」、「卜蜂高級火腿1KG (切片)」、「燒烤三節翅」、「卜蜂燒烤雞翅600 g」、「卜蜂鹽酥雞700g」及「鹽酥雞丁」等10項產品。公司現場尚在有效日期內之上述涉疑使用逾期原料品項產品總計約1萬1仟公斤,南投縣衛生局已要求業者暫停出貨;另查上述產品主要銷售至大潤發、家樂福及愛買等通路,業者已通知下游廠商下架,南投縣衛生局亦通知各地方衛生局協助監督下架回收。另「旺來興公司」購入之違規豆漿粉現場已全數販售完畢無庫存,業者係進貨後將原包裝(25公斤/箱)自行分裝為每包1公斤販售,對象則為一般散客(「雄勳有限公司」販售改標逾期原料下游廠商所製造之產品與處置如附件)。

依據衛福部食藥署105年5月17日發布資訊,經清查本校各餐廳並無購買衛福部公布之「雄勳有限公司」販售改標逾期原料下游廠商所製造之產品。

另有關涉嫌竄改水產品之保存期限,販售予飯店、海鮮餐廳、熱炒店等食品業者,依據衛福部食藥署105年5月17日發布資訊,經清查本校各餐廳並無購買衛福部公布之「漁洋國際股份有限公司」販售逾期及未標示產品,產品清單如附件。

本校將持續掌握衛福部後續之訊息,以確保師生食之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