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校學生車輛不能進入校園內。
二、若因腳傷(含下肢障)、疾病造成走路不便時,可以申請通行證。
三、資料準備:須準備一吋相片一張,費用每個月50元(全學期200元)、保證金100元及一個月內之醫生診斷證明,親自到生輔組申請。
四、另發放「研究生通行證」(研究生均可申請)、「專研生通行證」、「臨時公務通行證」等。使用規定詳如申請表上之使用須知。
五、使用校園通行證必須遵守交通規則,騎乘機車戴安全帽、勿超速(校內30公里)、超載、違規停車,通行證(汽、機車)禁止借他人使用,違者立即撤銷該通行證並記申誡處分,屆期日翌日16:00前通行證與識別證須繳回生輔組(可退回保證金)。